深圳塑膠運動場標準規定原文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中小學校合成材料運動場地面層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本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合成材料運動場地面層建設管理,確保運動場地環境安全健康、性能優良,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適用標準
本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合成材料運動場地面層的設計、施工、驗收應當符合《深圳市工程建設技術規范—合成材料運動場地面層質量控制標準(SJG29-2016)》(以下簡稱《質量控制標準》)的相關要求。國家、廣東省頒布的標準與深圳標準不同的,按照最嚴格參數標準執行。
二、承建要求
學校合成材料運動場地面層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場地面層工程)的承包商或供應商(以下統稱承建商),應當具有合成材料面層主要原材料生產能力且有同類工程施工經驗的生產廠家,或是已取得主要原材料生產廠家授權且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驗的企業。
三、建設管理
(一)采購管理
1.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場地面層工程,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定》(深府〔2015〕73 號)規定的,應當進行招標,進入建設交易服務平臺招標采購;符合《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 號)規定的,應當進入政府集中采購平臺招標采購或者由單位自行組織采購。
2.使用社會資金建設的場地面層工程,其招標采購遵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定》執行。
3.場地面層工程承建商的招標采購,提倡不以“最低價法”定標,具體定標方法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材料管理
1.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質量控制標準》相關要求進行場地設計,對面層(材料)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
2.場地面層工程施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必須符合《質量控制標準》的要求。承建商應當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文件、合同及設計要求約定的參考品牌與規格型號采購原材料,不得擅自改用其它品牌或者更改規格型號。
3.原材料進場實施“雙報驗”制度。原材料進場時應當出具“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每批次進場的原材料均應當見證取樣,按照《質量控制標準》的規定檢驗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承建商、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材料領用管理制度,原材料進場后應進行進場登記,場地面層工程驗收合格前,未經建設、監理單位同意,原材料及其包裝容器不得運離施工現場。
(三)工程監理
1.建設單位應委托監理單位對場地面層工程進行監管。
2.監理單位應當對進場的原材料嚴格把關,嚴格執行進場驗收、檢驗等各項規定,對場地面層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關鍵環節進行旁站監理,督促承建商嚴格按照配方調配材料,嚴格按照工藝要求施工。
3.場地面層工程施工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須得到監理單位認可,未經監理單位確認,不得開展下一工序施工。
(四)施工控制
1.場地面層工程施工嚴禁影響正常教學活動,不得在學校上課期間進行。未投入使用的場地,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避免對學校教育教學和師生身體健康產生影響。
2.承建商應當在施工方案中載明達到《質量控制標準》涉及原材料配方的要求,設計、監理、建設單位按照前述配方在施工過程中對原材料的配比進行監督。
3.承建商應當嚴格按照產品配方和工藝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不得添加配方以外的任何物質。
(五)驗收管理
1.新竣工的場地面層工程結束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質量控制標準》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場地面層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當在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使用單位見證下,由具有相應的計量認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按照《質量控制標準》相關要求,對場地進行物理性能、有害物質含量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得通過驗收,并且進行相應的處理。
四、監督管理
(一)各建設、監理單位和承建商應當加強場地面層工程的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報建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相關手續;在施工過程中督促監理單位和承建商認真履行質量安全職責,保障工程質量;依法配合各級市場監督管理等主管部門對材料生產廠家和檢測機構的監管。
(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場地面層工程的管理協調工作;各學校應當做好運動場地面層的建設組織及使用管理工作。
(三)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場地面層工程建設監管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力度,隨機進行材料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等,依法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并商各級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將場地面層工程承建商和監理單位納入本市誠信管理體系。
五、其它
本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8年5月14日